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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光伏贸易迷雾重重 中国光伏业遭受何种打击?
日期:2015-12-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上一次光伏“双反”的阴影才刚刚褪去,中欧贸易又笼罩上重重迷雾。反思中国光伏产业,中欧贸易一旦出现“波折”,受损的往往是国内企业,虽然近些年大批企业在努力开拓国内光伏市场,但市场并不能一蹴而就,下面我们来反思上一次危机之下,中国光伏业到底遭受何种损失,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2012年7月24日,在德国SolarWorld太阳能公司的牵头下,几家欧洲光伏企业联合向欧盟提起对华光伏“反倾销”调查申请。由于当时欧盟市场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量的70%左右,因此,中国光伏企业向联合呼吁欧盟慎重考虑对华“反倾销”调查,并力求阻止欧盟对此立案。2012年8月13号,商务部紧急召见尚德、英利、天合以及阿特斯等中国四大光伏企业应商务部急招入京,四巨头与商务部共同商讨提交了紧急报告。

2012年8月31日,欧盟委员会向中国发出照会,确认将对中国光伏企业出口到欧盟的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同年9月6日,宣布对中国光伏产业正式立案展开反倾销调查。

2013年5月,中国商务部与机电商会先后赴欧洲同欧盟委员会就价格承诺问题进行磋商,谈判破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5月24号,欧盟成员国对华光伏征税议案投票表决。由于反倾销案并未得到欧盟大多数成员国的同意,最后投票结果显示,欧盟18个国家反对对华光伏“双反”议案。5月26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访问德国时强调,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欧盟拟对华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希望以对话形式解决问题,并非是通过贸易战。

2013年6月4日,欧盟宣布自2013年6月6日起对来自中国的太阳能部分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2013年8月6日前达成双方认可方案,到时反倾销税率将提升至47.6%。一石惊起千层浪,中国商务部迅速作出反应,决定对产自欧盟的葡萄酒展开双反调查,选择葡萄酒作为打击对象,正是针对欧盟“双反”领头羊法国和意大利。

2013年12月5号,欧盟对产于中国的部分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决定接受120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2013年12月6日正式生效,2015年12月7日到期。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从2012年7月爆发,到2013年12月得到终结,历时一年有余。其规模之大,涉及产品的数量、金额、相关企业之多是中欧贸易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反倾销案件,最终在中国光伏企业、政府的努力下,同欧盟达成了共同意见,避免了中国光伏行业的巨额损失及由此可能引发的更大规模贸易战。

此次欧盟对华反倾销案涉及金额达到210亿美元,在双方的协商下得到了解决,否则将会对我国光伏产业造成致命性的打击。首先,对我国光伏产业来说,将会有约3000亿美元的损失、30多万从业人员失业以及3000亿元的银行贷款风险。其次,将会使我国光伏企业承受重大打击,产品失去竞争力而被迫转变行业发展模式。

最后,光伏产业是我国新型战略产业,国家在发展光伏产业上竭尽全力促其发展,以期使之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如果因反倾销案折戟沉沙,一撅不振,必将使得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寻找新的经济增长发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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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大学作者:李勇涛 李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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