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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委会虚晃一枪 中欧光伏贸易将走向何方?
日期:2015-12-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依照约定,到今年年底中欧光伏最低价格承诺协议将到期。根据日前欧盟委员会对中欧光伏案做出的终止调查决定,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将延续两年前达成的价格。

按照商务部的评价,“这件事到目前为止结果还是不错的”。

至此,又一场贸易保护行动宣告“流产”。但一直暗流涌动的中欧光伏贸易,能否就此平静下来?

欧委会虚晃一枪

据商务部透露,欧委会日前披露称,包含中国价格在内的现行(中欧双方协议的)基准价格,能够反映全球光伏产品价格总体情况,不需要改变。鉴于此,欧委会拟终止针对中欧光伏案最低限价调整机制的期中复审调查。

借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副局长刘丹阳的话,“我国光伏行业这一路走来,风雨兼程,道路艰辛,面对着非常严峻、复杂、多边的国际贸易环境。”

中国的出口产品频繁遭遇贸易摩擦,而作为高科技新兴产业的光伏产业也没有幸免于难。从2011年以来,美国、欧盟、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先后对中国的光伏产业围追堵截,单美国就先后发起了两轮“双反”调查。

此次的中欧光伏争端始于2012年9月和11月。彼时,欧盟先后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组件、电池及硅片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2013年6月4 日,欧委会宣布欧盟分两步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自6月6日起执行11.8%的临时税率,8月6日后税率将涨至47.6%,其间平均税率为37.2%~67.9%。

这起号称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对中国光伏行业的打击是致命的———我国光伏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或将被封堵。

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商务部于7月27日宣布和欧委会达成了一项“限价限量”的价格协议:中国向欧盟出口的光伏产品价格不得低于0.56欧元/瓦,每年出口量不超过7吉瓦,而欧盟不对参加价格协议的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反倾销税。该协议执行时间为两年。

随着价格协议两年期限已到,欧委会5月5日起对中欧光伏案的价格协议发起期中复审。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说,申请方“意在通过复审抬高最低限价,提高中国产品进入欧盟的价格门槛。”商务部为此积极抗辩。鉴于中国光伏价格降幅并未大于国际市场价格这一事实,欧委会表示将终止该项调查。

但即便在中欧光伏最低价格承诺协议履行期间,欧委会依然心有不甘,“动手动脚”。

今年6月、11月,欧委会分别宣布取消阿特斯太阳能、中盛光电、昱辉阳光和浙江正泰公司、杭州桑尼能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价格协议”资格,并对其征收高额“双反”关税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欧委会屡次严厉制裁违反价格承诺协议的企业,表明中欧之间的价格承诺协议并未放松,很可能在今年到期后继续执行下去,这也将进一步压缩中小型光伏企业的生存空间,加速制造业集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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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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