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天能股份公告称,与长兴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三年,太湖能谷将在其所实施的储能项目中,采用天能股份的铅炭电池电芯,总量合计不低于30GWh。
根据协议,天能股份同意太湖能谷为公司下属生产基地提供储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浙江、江苏、河南、安徽等地的生产基地。
太湖能谷同意为天能股份投资或引入其他第三方共同投资建设配套储能电站,总计不超过3GWh。
太湖能谷投资建设的储能电站原则上低谷时段充电,尖高峰时段放电,双方对峰谷电价差产生的收益进行合理分配。
同时,太湖能谷同意天能股份基地储能项目全部采用其所生产的铅炭电池合格电芯,且太湖能谷或其关联公司投建的其它储能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天能股份产品。
太湖能谷表示,协议签署后的三年内,在其所实施的项目中采用太湖能谷的铅炭电池电芯总量合计不低于30GWh。
原标题:总量不低于30GWh!天能股份与太湖能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拓宽铅炭储能产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