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兴市发改委在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47号提案的答复时表示,2022年1-7月嘉兴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2万千瓦,全市累计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36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537%。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300万千瓦,占比89%,装机规模位居全省前列。“十四五”时期,我市将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进一步加快太阳能、风能、氢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与应用。“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200万千瓦,风电装机60万千瓦,至2025年,可再生发电装机占比达到25%以上。
对于推动应用光伏发展的具体举措,嘉兴市发改委表示从落实光伏可再生能源增量抵扣政策、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持续加强光伏行业规范管理等三个方面发力。其中特别提到,今年6月份,嘉兴发改委联合经信、财政、资规、财政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嘉兴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对家庭屋顶光伏继续实施电价补贴,标准为0.2元/千瓦时、连续补助两年,并进一步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平衡制造业项目用能需求。
具体回复情况如下: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47号提案的答复
郭峰委员:
您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双碳背景下推动我市新能源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光伏发展迅速,应用规模不断扩大,成本持续降低,清洁替代作用日益显著。“十四五”时期,根据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我市正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打造能源转型的嘉兴样板。
一、我市光伏新能源发展现状
2022年1-7月嘉兴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2万千瓦,全市累计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36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537%。其中,我市分布式光伏装机300万千瓦,占比89%,装机规模位居全省前列。产业方面,以晶科能源、隆基乐叶、福莱特玻璃等光伏行业龙头企业为代表,形成了以研发创新、光伏组件、核心设备、光伏材料制造、检测认证为关键环节的光伏产业链生态。2021年,嘉兴市光伏产业相关企业62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47家,实现工业总产值505亿元,同比增长35.6%。今年上半年,全市光伏产值达到323亿元,同比增长19.5%。
二、我市推动光伏应用发展有关举措
(一)落实光伏可再生能源增量抵扣政策。关于新能源发电量数据折算,根据浙江省现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目前电力采用月度全省煤电机组发电煤耗水平计算等价折标系数,等价折标系数大于当量的折标系数(1.229吨标煤/万千瓦时),测算全社会用电折标煤时也采用该等价系数。为支持光伏新能源发展,国家已明确,“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今年6月份,我委联合经信、财政、资规、财政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嘉兴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对家庭屋顶光伏继续实施电价补贴,标准为0.2元/千瓦时、连续补助两年,并进一步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平衡制造业项目用能需求。
(二)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浙江省已于2021年启动绿色电力交易,目前还处于推广阶段,交易已非补贴光伏、风电项目为主。根据2022年1月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新能源2030年全面参与市场交易。我市将持续推动国网综合能源服务公司等分布式新能源绿色交易聚合商,聚合广大分布式光伏参与绿电交易,提高光伏项目收益。容量费减免事宜还需省级价格管理部门研究决策。
(三)持续加强光伏行业规范管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引导企业形成良性竞争参与项目开发,加强光伏发电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强化光伏电站运行效率综合评价及质量抽查,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建设投资方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时整改。充分发挥光伏行业协会自律服务作用,共同推进我市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下阶段新能源发展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进一步加快太阳能、风能、氢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与应用。“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200万千瓦,风电装机60万千瓦,至2025年,可再生发电装机占比达到25%以上。鼓励开展储能项目建设,布局一批配置储能的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以海宁尖山为样本,打造若干“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抢抓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上海城市群试点机遇,谋划一批氢能示范应用场景,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加氢站布局体系,到2025年,嘉兴市全域布局加氢站20-30座。积极推进海盐零碳未来城建设,鼓励开展核能供暖、核能供工业蒸汽、压缩空气、制氢等核能综合利用试点,打造国内首个、国际领先的零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原标题:浙江嘉兴:对家庭屋顶光伏补贴0.2元/千瓦时,连补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