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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新电改配套文件要点+对光伏的影响解析
日期:2015-12-0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30日发布了备受瞩目的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文件一共有六份,各有何要点?文件发布后光伏行业将迎来哪些改变?我们的生活将会产生哪些变化?详情往下看!

1、《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键词:电网转型


此份文件规定了输配电价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措施。其中要点如下:

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

电网盈利模式由“吃价差”变成“准许成本+合理收益”。

2、《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规定了电力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并明确了市场主体的范围、发电企业和用户的基本条件,以及市场运行和信用体系建设。其中要点如下:

◆电力市场分为分散式和集中式两种。分散式是主要以中长期实物合同为基础,发用双方在日前阶段自行确定日发用电曲线,偏差电量通过日前、实时平衡交易进行调节的电力市场模式;集中式是主要以中长期差价合同管理市场风险,配合现货交易采用全电量集中竞价的电力市场模式。

◆电力市场有九大任务,其中包括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市场机制。规划内的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优先发电合同可转让,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鼓励跨省跨区消纳可再生能源。

3、《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规定了电力交易机构的职能定位、组织形式、体系框架、人员和收入来源,并对交易平台的规则、建设和运维、市场人员注册管理、风险防控等做出了要求。要点如下:

◆交易机构可向市场主体合理收费,包括注册费、年费、交易手续费,但不以营利为目的。

◆交易机构有三种形式: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

◆有序组建相对独立的区域和省(区、市)交易机构。区域交易机构包括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电网公司组建)和其它服务于有关区域电力市场的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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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能源圈作者: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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