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以部分募集资金中人民币39,230.30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进行增资及出资向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电子材料”)、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福斯特”)、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福斯特”)出资的方式实施相关项目。
本次福斯特以募集资金32,330.30万元向福斯特电子材料增资。福斯特电子材料获得该笔增资后,再以其中17,330.30万元用于福斯特电子材料对广东福斯特的出资。福斯特以募集资金5,400万元向滁州福斯特增资,以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嘉兴福斯特增资。
本次增资及出资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直接或间接持有福斯特电子材料、广东福斯特、滁州福斯特和嘉兴福斯特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
原标题:福斯特:3.9亿元增资子公司 保证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