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8日,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明确提出对于
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
“一块地方到底是可以建设光伏的荒地还是林地,具体实地调查,一查便知。文件有了,但实践中国土和林业部门对土地性质的认定标准不同,且相关数据库没有联网合并,使得用地难度大幅度增加,成本骤然升高,政策利好无法落实,给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带来严重障碍。很多光伏项目虽早已取得立项手续,但因项目拟使用荒地存在‘涉林’问题导致迟迟无法开工,甚至最终搁浅。”上述业内人士补充说。
应建立多部门联网平台
据记者了解,为准确掌握201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并已于此前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光伏用地首次进入全国土地遥感监测系统分类,是国土资源部完善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光伏项目用地提供了法律依据。
“除了将这些科学的检测手段运用其中,多部门协调,并建议一种透明的评判机制,才有可能解决光伏用地的这一困扰。”上述业内人士说。
“国土和林业部门应该协调建设一个联网平台。”航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杨说,“以林业用地红线和电网消纳能力为前提,各地要制定当地的光伏用地规划和建设指标,具体到每一块土地的性质上,同时建立公平公正且透明的评判机制。”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王仲颖曾表示,面对制约新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在张家口设立的新能源示范区先行先试,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探索新机制、新路径,示范意义特别重大。
“作为我国高比例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一个缩影,张家口探路光伏林业试点,将为规范我国光伏发电用地,明晰林业用地使用条件和使用标准提供重要参考样本。”上述业内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