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东莞市中堂镇光伏发电项目业主霍健锋家迎来喜事:自家屋顶建设的8千瓦光伏电站不但正常并网发电,而且在南方电网光伏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在发电投运后不久就顺利领取了1435元光伏购电款,还正式获得第一笔由东莞供电局代为垫付的居民光伏发电国家补贴资金——1880.8元。
这既是东莞市第一个获得国家补贴资金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也是广东电网第一户,标志着南方电网公司光伏补贴政策在东莞的正式落地。
在霍先生家的顶楼天台,记者看到了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串联搭建,组成了“遮光棚”模样的光伏电站。银灰色的光伏面板在太阳下闪闪发光,棚下阴凉处,霍先生种的花草恣意生长,水池里的龟正惬意划水,一派怡然自得的农家风光。
“按照东莞平均每年约1014小时的有效光照时间,一块光伏面板一年可发约250度电。这里一共32元,一年可发约8000度电。”霍先生透露,家里的冰箱、空调、电视等家用电器用电较多,以往每个月电费要四五百元,自从投入了约7万元建设光伏电站,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后,现在每个月电费只需100来元,不仅尝到了节省电费的“甜头”,还领到了供电局支付的购电款和代为垫付的国家补贴资金。
据了解,为配合国务院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相继发文支持光伏行业发展、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光伏项目,并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供电部门负责代为垫付国家补贴,体现了南方电网、广东电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推动光伏发展的主动作为态度。
“广东电网公司在11月10日就正式印发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量结算及补贴转付工作的通知》,只要符合政策条件的居民客户,我们都会按规定、按国家补贴标准做好居民光伏电站补贴资金的垫付工作。”据东莞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工作人员霍沛威介绍,根据工作安排,供电局目前只垫付居民光伏项目的国家补贴,新报装的居民光伏项目从并网起,业主凭有效发票等相关材料即可获得供电局支付的光伏购电款和代为垫付的国家补贴资金。而已并网运行中的居民光伏项目,该局也会陆续为其按规定进行补贴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