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
发展目标为“十四五”期间,确保新增光伏装机容量 1600 兆瓦以上,力争达到 2000 兆瓦以上,累计装机 3300 兆瓦以上。
各区、县(市)能源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2021-2025年期间建成并网、年光伏利用小时数超过 800 小时(由国网供电公司在并网满一年后出具相关证明)的光伏项目开展项目征集、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备案、并网、利用小时数、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出资情况等 )、汇总、申报。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县(市)项目申报情况,按实际并网容量对光伏项目投资主体(投资自然人或注册地在杭州市范围内的投资企业)给予 0.2 元/瓦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不得超过 500 万元;补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共同承担,具体细则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原标题:0.2 元/瓦 | 杭州给予光伏发电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