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福鞍股份收到证监会不予核准决定,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被否。
8月初,福鞍股份在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称,拟以36亿元收购天全福鞍100%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29.35亿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6.65亿元。
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福鞍股份还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9210.79万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65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福鞍控股等交易对方承诺,天全福鞍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8亿元、4.94亿元、5.60亿元和5.61亿元,四年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8.03亿元。
对于此次交易,福鞍股份在相关公告中表示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深化在新能源行业的布局,提升发展空间,有利于上市公司实现产业升级。
福鞍股份主要经营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大型铸钢件的生产和销售、烟气治理工程服务和能源管理工程服务等方面业务。公司拟收购标的天全福鞍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全福鞍)主要经营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石墨化加工业务,系福鞍股份控股股东福鞍控股实际控制企业,该笔收购也构成关联交易。
公开信息显示,天全福鞍成立于2019年5月29日,注册资本2.5亿元,其中福鞍控股持股40%。
据公告,并购重组委认为福鞍股份未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以及评估增值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福鞍股份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作出了不予核准的决定。
原标题:福鞍股份收购控股股东锂电材料资产被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