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补助对象为福应街道横路丁村,安岭乡四联村、上宅村、双塘村、里塘村、龙源村,溪港乡安山村,横溪镇下沈村、新罗村,埠头镇十都英村,白塔镇下街村、寺前村,田市镇水阁村,官路镇西陈村,步路乡双狮村,广度乡千寻村,下各镇瓜洲村,大战乡和贤村,朱溪镇朱溪村、官屋村等20个村经济合作社。
光伏发电所产生的收益(不低于5%)统一由县级强村公司分拨到项目参与村的基本账户。福应街道横路丁村等20个村原则上将收益的70%以慰问等形式二次分配给村内低收入农户(由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其余收益留村集体。
原文见下:
关于印发《2022年度农民持股抱团共建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扶持项目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现将关于印发《2022年度农民持股抱团共建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予以公告。
希望当地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情况加强监督,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单位:仙居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珺,联系电话:89380177。监督电话:12317
特此公告示!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6日
仙农〔2022〕234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农民持股抱团共建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度农民持股抱团共建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台州市农民持股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台农组办〔2021〕8号)和《关于印发仙居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仙农〔2022〕2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促进低收入农户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加快推动共同富裕,实现低收入农户基本同步现代化,特制定此方案。
一、财政资金补助对象
福应街道横路丁村,安岭乡四联村、上宅村、双塘村、里塘村、龙源村,溪港乡安山村,横溪镇下沈村、新罗村,埠头镇十都英村,白塔镇下街村、寺前村,田市镇水阁村,官路镇西陈村,步路乡双狮村,广度乡千寻村,下各镇瓜洲村,大战乡和贤村,朱溪镇朱溪村、官屋村等20个村经济合作社。
二、财政资金补助方式
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福应街道横路丁村等20个村每村25万元,共500万元。作为相关村委托县级强村公司持股抱团投资仙居县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资金。
三、投资收益分配
光伏发电所产生的收益(不低于5%)统一由县级强村公司分拨到项目参与村的基本账户。福应街道横路丁村等20个村原则上将收益的70%以慰问等形式二次分配给村内低收入农户(由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其余收益留村集体。
四、其他事项
各项目参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县级强村公司签订入股项目合同。项目参与村的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对外投资的经济业务操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口径,组织业务培训,进行规范管理和核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仙居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