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切实防治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邯郸市日前出台清洁能源替代实施方案,除大规模压减过剩产能削减煤炭消费外,还将通过“煤改气”“煤改电”“散改型”“煤改新能源”等多种渠道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为保障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顺利实现,邯郸市将实施四项重点工程:供热能力提升工程通过现有供热能力挖潜释放、现役机组改造提升和后续供热能力建设、东郊热电和东部十县热电等项目建设,新增供热能力;
天然气资源保障工程新增干线管网452公里,年均增加常规气源2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新增人造非常规气源19亿立方米;
总投资3亿元建设16个全密闭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形成完善的洁净型煤生产配送覆盖网络;
农村新能源推广工程积极建设光伏发电、热泵、生物质、沼气四个领域7个项目。
据悉,2017年底前,邯郸市将通过压减过剩产能等工程,累计削减煤炭消费 1670万吨,各县(市、区)建成区及周边区域全面禁止散煤,累计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燃烧300万吨。市域县(市、区)城区、城中村和周边区域具备条件的城郊村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
2020年底前,全市域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累计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燃烧400万吨。全部县(市、区)建成区均实现集中供热或采用清洁能源供热。在集中供热没有实现的农村地区大力推广洁净型煤,积极发展生物质、地热、农村沼气等多种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