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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最高点应不高于屋顶屋面4米!广东佛山顺德区明确管理办法
日期:2022-11-1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顺德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在项目建设管理部分明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的规划、施工和相关设备的质量等要求,重点提出:明确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2米或不高于建筑物最高平面1米(具有特殊楼梯间的居民楼,在楼梯间上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高点应不高于屋顶屋面4米),并且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垂直投影不应突破建筑物屋顶范围,解决城管执法部门因缺乏相关标准而限制光伏项目施工的问题。

原文通知如下: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顺德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做好光伏项目管理工作,我局起草了《顺德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告期为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通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所提意见或建议应包含具体表述、理由、意见人姓名或意见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原标题:光伏发电最高点应不高于屋顶屋面4米!广东佛山顺德区明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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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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