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四类氢能示范项目资金补助!浙江杭州发布推进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相关意见
日期:2022-11-0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1月2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1、加快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和氢燃料分布式发电系统,着力突破质子交换膜、电堆材料、高效催化剂等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及材料国产化瓶颈,提高金属双极板、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关键性能指标。加速推进电解水制氢、氢气提纯和液化设备生产。支持固态储氢、液氢、深冷高压、有机液体等多种储运技术装备和加氢机、加氢枪、控制阀组等加注设备研制及推广应用。加大力度引进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大型氢能装备企业或投资项目。

2、有序推进氢能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加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推进氢燃料电池在公交车、物流车、船舶、无人机等多式联运领域的示范应用,支持余杭区氢能公交车先行先试,并向全市公交及其它领域推开,全市每年更换或新增公交车优先支持采购一批氢燃料电池公交车。

对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公告目录且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的氢燃料电池汽车,给予本市生产厂商或运营单位资金补助,其中,物流、冷藏车2023-2024年给予25万元/辆补助,2025年给予20万元/辆补助;公交车2023-2024年给予25-40万元/辆补助,2025年给予20-30万元/辆补助。

对每个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冷藏车、公交车给予补助,其中,物流车、冷藏车每年补助1万元/辆,公交车每年补助2万元/辆。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有序推进加氢站建设,鼓励现有加油(气)站改建、扩建加氢设施,引导加氢站运营企业寻找性价比更优的氢气来源,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氢气)且符合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终端氢气指导价格的加氢站运营企业给予补助,其中,2023-2024年度为15元/公斤;2025年度为10元/公斤。

积极开展氢能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每年组织认定不超过3个创新效应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应用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30%对投资主体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创新氢能在通讯基站、应急救灾、国防、农业等领域应用。 

原标题:四类氢能示范项目资金补助!浙江杭州发布推进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相关意见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杭州市经信局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