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光伏扶贫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花石峡镇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等工作,确保光伏扶贫项目资金健康运行,10月31日,花石峡镇召开光伏扶贫扶贫项目收益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推进会,各村联点、包队及各村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仁青扎西主持。
会上,传达学习《关于做好全省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管理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关于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仁青扎西对各村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解答,并要求各村联点领导、第一书记、村“两委”根据实际,各村制定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切实保障收益资金用到实处。
会议要求,一是各村要按照相关文件内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制定符合村情的资金分配方案,并由联点领导、第一书记、村“两委”、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层层审签;二是根据各村实际,2020年至2021年光伏扶贫收益:净收益的60%村集体经济使用,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维修维护、党员干部教育、劳动技能培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及发展村级产业方面;4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在脱贫户、边缘户、监测户设立环卫工、放牧员、防疫员、村医村警、政策宣讲员、资产管理员、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不能重复设置,管理要到位,发挥人员实际效用;三是资金使用要合规,要做到程序合法、用途规范,坚决杜绝“不敢用、不会用,资金趴账”。四是资金支出要经村委班子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集体研究决定,资金支出会议记录、票据等资料必须齐全。
原标题:果洛玛多:花石峡镇召开光伏扶贫扶贫项目收益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