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相较于其它国家,我国针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水平并不算高。例如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平均补贴水平为17欧分/千瓦时,即使在大幅下调后,补贴也维持在12欧分/千瓦时,明显高于当前国内
光伏单位补贴标准。
林伯强指出,清洁能源是全球的发展方向,是未来争夺全球能源话语权的关键,国外都在补贴,我们也需要补贴,清洁能源企业长期不赚钱肯定是不合理的;同样,清洁发展是社会责任,完全指望企业高额付出也不合理。
“现在不是给企业补贴过多的问题,事实上,不少企业因补贴延迟支付已承担了巨大的现金流包袱,乃至透支了巨大的财务成本。更有甚者,西部有的地区大幅度限发,等于连空头支票都落空了。”曹仁贤说,“很多可再生能源企业账面上盈利,实际上赚的是别人欠你的钱。按照财务计提原则,三年以上的欠账就要被抹掉,这很容易造成严重的企业三角债。”
提高标准释放资金压力
201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决算数为491.38亿元。在总支出中,中央本级支出为401.07亿元,其中用于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的补助分别为52亿元、275亿元和74.07亿元,而2015年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近300亿,比往年有所增加。
据了解,国内可再生能源补贴的主要来源是财政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其中,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是解决资金缺口的主要途径。我国可再生能源附加经过4次标准的调整,现为1.5分/千瓦时,最后一次上调(2013年9月)距今已两年有余。我国早已制定了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的能源发展目标,其中,大力推广光伏和风力发电是实现该目标的关键,但按照当前执行的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征收的资金显然已无法与日益增长的市场规模匹配。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时璟丽在接受《中国能源报》采访时为行业算了一笔账。
“如果全部以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式解决,按照2020年发展风电2.2亿千瓦、光伏电1.2亿千瓦,煤电、风电、光伏价差不动计算,‘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需要调整为2.5分/千瓦时;若可再生能源电力规模再增加,则需求更大,以2020年风电2.5亿千瓦,光伏1.5亿千瓦测算,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需要调至3.5分/千瓦时。”时璟丽同时指出,2020年光伏产业发展的底线是1亿千瓦,才可能和国内上游的制造产业相匹配。
“补贴”历来被认为是碳税实施前的特殊阶段,今后收上来的碳税和化石能源税主要也将用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因此,合理的顶层设计和一套透明的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仍将是行业发展的关键。能源局有关领导也已经在多个场合明确表示,补贴关乎整个行业的生存,能源局方面将尽快解决补贴资金的问题,确保整个行业现金流和资金链的健康。
但在补贴资金不能无限量增长的现阶段,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将出现微调。一些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会继续保留,确保给企业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实现新能源从规模扩张型发展向质量效益型发展、从高补贴政策依赖模式向低补贴竞争力提高模式的两个转变。
国家发改委10月29日已召集财政部相关司、各大发电集团、国家电网、水规总院等部门就调整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政策开展研究,并已初步形成了降低光伏、风电上网电价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内容显示,2016年起至2020年,风电上网标杆电价每年下调0.02-0.03分/千瓦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也将逐渐下降0.03-0.04元/千瓦时,在电价下降、限电不改的情况下,可再生能源行业有可能面临更大的挑战,按时保量发放补贴更显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