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要求包括:
前期准备充分。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具有规划选址意见、土地使用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2.项目布局合理。考虑本区域新能源装机容量、分布情况、发展规划及消纳趋势,结合网架结构,布局新型储能项目位置、规模。
3.项目方案安全可靠。项目方案、技术、选用设备符合储能电站相关规定、规范、标准等。
4.已批复储能项目可直接入库。包括:已纳入首批“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晋发改能源发(2021]497号)、2021年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阳泉市保障性并网项目配套储能项目(晋能源新能源发[2021]477号)、2021年山西省风电技改扩容项目建设方案批复独立储能试点项目(晋能源新能源发(2021]135号)等。
5、已投运并稳定运行的联合火电调频储能项目可直接入库。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建立和报送新型储能省级规划项目库的通知
山西综改示范区各企业: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建立和报送新型储能省级规划项目库的通知》要求,综改示范区现开展相关工作。
请各企业认真阅读省能源局通知内容,并于10月26日前将《2022年新型储能可直接入库项目汇总表》、《2022年新型储能申请新增入库项目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的PDF版和可编辑Excel版)发送至邮箱:sfqcxfz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蔚杰 8200757
附 件: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建立和报送省级规划项目库的通知》.zip
2022年10月20日
原标题:山西:符合条件的储能项目可报送新型储能升级规划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