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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核心配套方案发布在即 售电遵循“宽准入、严监管”原则
日期:2015-10-3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3年后重启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在向核心区推进。记者从多位权威人士处获悉,包括售电侧改革、交易体制改革等在内的五大核心配套方案已经完成部委会签,发布在即。从目前的方案来看,上述核心改革将协调推进,今明两年先在全国范围内综合试点。电网企业仍将参与增量配电以及市场化售电业务,电力交易机构或有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会员制三种模式,而售电放开则将采取“宽准入、严监管”的原则。

业内人士认为,贵州、云南有望成为国内首轮电改综合试点省份,切入售电领域的发电公司、地方小电网公司、转型能源服务的电力设备企业将率先受益。不过值得警惕的是,在当下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改革试点的目的不能简单沦为降电价。

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9号文”),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重点是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就此已形成配套文件。

“从9月初就开始进行部委会签,‘十一’前已会签完毕。会签过程中仍有一些分歧,目前在协调中,达成一致后预计会正式下文。”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另一位业内人士称,目前有关部门在做文件公布前的准备工作。

方正证券电气设备周紫光团队也表示,部分电力体制改革核心配套文件即将下发,包括涉及售电侧改革等核心内容,相关文件可能通过国务院会议决议的形式向外发出,预计时间为10月底。

根据配套文件,电网公司在承担保底供电服务的同时,在政府监督下也可以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国家将发布技术、安全、环保、节能和社会责任要求的负面清单,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分布式电源、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社会资本都可注册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数额与公司售电规模成正比。同时需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立信息通讯系统,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原则是宽进入、严监管,会出台一系列的细则、办法和信用体系,来进行优胜劣汰。”上述知情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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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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