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10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与江西省省长鹿心社在北京签署协议,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
双方商定,江西省企业在土耳其、埃塞俄比亚、印尼、马来西亚等国的20个产能合作项目作为首批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予以协调推动。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建设多双边合作机制、制定国际产能合作重点国别规划、争取金融机构融资支持、设立国际产能合作股权投资基金等工作中对江西省予以支持。
江西省将围绕矿产资源、轻工纺织、有色金属、光伏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和亚洲周边国家和非洲国家等重点区域,制定扶持激励政策,设立财政引导资金,建立动态更新的重点项目库,积极推动本省企业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