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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销售火爆,处置废旧电池责任,车企不能拱手相让
日期:2022-10-1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qianjia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每卖4辆汽车,就有1辆是新能源车。”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人10月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9月新能源汽车月度产销首次超过70万辆,创历史新高。火爆销售让人欣喜,但需要警惕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无序回收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潜在威胁。

新能源汽车的寿命取决于车辆的电池,而电池使用寿命一般是10年。这也意味着2013年前后进入市场第一批纯电动车电池寿命走向“暮年”,将迎来电池更换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22年退役量超过5000吨、2025年退役量约在3万~4万吨。

做好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主要采取建立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和加大车辆置换补贴力度的方式,防止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过程中出现环境污染和安全问题。但是在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机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畅通回收环节,避免退役废旧汽车电池大量流入黑市的情况发生,值得思考。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提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这一制度的内核简单来说,即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拿新能源汽车为例,汽车生产前其生产者在盈利的同时,有责任了解并解决当电池废弃后,如何从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角度,以适当的方式处理废弃电池的问题。

因此,鼓励企业自发建设回收体系是防范废旧电池污染环境的方法之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仁不让,依托销售网络建立以生产厂家为责任主体的回收站,与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一起,通过自建、共建方式建设区域中心企业(站),再生利用企业、汽车拆解企业、检测企业通过参与共建的方式建设区域中心企业(站),改变过去单纯由回收企业一方主导的局面。

安徽省去年率先在全国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企业(站)培育试点,从区域汽车产业发展的角度,探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其他地区做出表率,推动整个社会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认识的提升。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参与到环保流程中,一起变得更绿、更环保。

原标题:新能源汽车销售火爆,处置废旧电池责任,车企不能拱手相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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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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