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八届
人大一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
衢发改函〔2022〕84号
人大一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
衢发改函〔2022〕84号
郑水根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支持江山抽水蓄能电站在“十四五”开工建设的建议》(第228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项目纳规情况
我市共有5个项目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其中纳入“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4个,总装机容量389.8万千瓦,分别是柯城(120万千瓦)、衢江蛟垄(120万千瓦)、乌溪江混合式(29.8万千瓦)和江山(120万千瓦);开化(120万千瓦)纳入中长期规划储备项目。
二、省里工作安排及核准要求
由于国家能源局在编制本轮规划时,允许按需求放大1.5倍安排项目,我省列入国家规划的“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有22个站点,容量达2429.5万千瓦,远超出2030年的新增需求(1572万千瓦),甚至超过2035年的新增需求(2172万千瓦),同时按抽水蓄能电站现行的价格政策,容量电价经成本核算后进入输配电价,由全省承担,需要通过竞争来控制开发成本。因此,省里将通过竞争性配置的方式安排拟建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时序,原则上按照前期工作进度每年核准2-3个抽蓄项目。
根据目前抽蓄项目核准要求,需提供预可研审查报告、土地预审意见书、稳评报告、移民规划大纲等资料,方可申请项目核准。
三、下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为充分利用我市多个项目“纳规”机会,谋取更多发展空间,前期已统筹全市项目的建设时序。其中第一批2个,分别是乌溪江混合式,2022年底前完成核准并开工建设;江山抽蓄,2023年底前完成核准,2024开工。第二批:衢江蛟垄和柯城抽蓄,2024年底前完成核准,2025年开工。第三批:开化抽蓄,2025年底前完成核准,2026年开工。
我委将督促江山市充分利用合作主体在技术、人才、资金、能源领域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对照“年内完成可研三大专题、2023年6月底前完成核准”的目标,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建立专班例会、协调、交办等工作机制,构建专班牵头、业主负责、部门乡镇协同的一体工作格局,共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下步,我委在协助江山市做好项目核准前期准备工作的同时,将积极向上对接,争取省能源局对江山抽蓄项目的支持。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