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每度补0.72元
本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入“重奖”,市财政拟平均每年奖励1.2亿元资金,促进首都空气质量改善。根据相关奖励办法,对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加上国家补贴,每千瓦时将得到0.72元的资金支持。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预计到2019年,本市分布式光伏项目每年可产生约10亿度绿色电力。
日期:2015-10-15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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