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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补贴出台后,企业屋顶光伏4年可回收成本
日期:2015-10-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依托国家和各级政府的补贴、补助政策,西安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逐渐火热起来,因为补贴落实后,他们投资光伏发电的收益明显改善。

省市政府的分布式光伏补助

陕西省政府2014年底下发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37号)》,之后,财政厅等联合四部门下发了文件《省级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15]133号)》,对政府文件精神进行了解释和执行标准的明确。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11下发文件《西安市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市政办发[2015]57号,明确了西安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省市两级政府的分布式光伏示范补助都是按装机容量,执行一瓦一元的补助标准,为事后一次性补助,符合条件可以叠加享受。

关于补贴的具体内容也是基本一致: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电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按照每瓦一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事后投资补助。按照示范项目采购的“省内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总金额÷全部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总金额×装机容量×1元(内容摘自陕财办建[2015]133号文)”标准进行相应的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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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作者:劳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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