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6日起停牌。
公司2015年9月22日披露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48),根据公告本次重大事项可能会涉及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上述事项或引起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拟进入的战略投资方在停牌期间对光伏行业及本公司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尽职调查,并讨论了投资本公司成为控股股东的方式。鉴于公司处于江苏证监局立案调查阶段,在立案调查结论性意见未明确前,公司不得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相关重大事项。经公司审慎评估,立案调查结论性意见下达的确切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筹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符合条件情况下,适时启动引入战投工作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30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