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发布的项目申报文件要求,本次项目应于2021年12月~2022年6月期间竣工并通过验收。工业建筑光伏组件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500KW,其他建筑项目光伏组件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100KW;项目应用技术类型包括建筑光伏屋顶、光伏幕墙和光伏建筑构件等;光伏组件类型包括晶硅、铜铟镓硒薄膜系列等;采用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应达到先进水平,各类组件平均光电转换效率满足《光伏发电效率技术规范》GB/T39857-2021的要求;涉及光伏建筑应用专项设计图纸需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筑项目不得申报。
公示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3日。
详情如下:
关于宣城市拟列入第一批光伏建筑示范项目的公示
按照《宣城市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宣城市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了拟列入第一批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名单。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单位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说明存在的问题、详细原因、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等,2022年9月13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1498961201@qq.com,同时务必注明包括姓名、联系电话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原标题:共计4227kW!安徽宣城第一批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