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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支持新能源项目
日期:2022-09-0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30日,财政部发布《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1-6月,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41万亿元。其中,能源、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等802亿元。《报告》提出,支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和市场调节机制。

扩大专项债券优先支持范围。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研究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在现有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基础上,明确将新能源、新基建领域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助力新兴产业发展。

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循序渐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研究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多元化投入、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措施做好财政保障工作。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究,推动重点领域、行业节能减排。健全绿色采购标准,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力度,采购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达85%以上,指导绍兴等六个试点城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应用推广试点工作,目前纳入试点的工程项目金额约1000亿元。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20个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促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同时《报告》提出,支持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助推内需潜力释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平缓补贴退坡力度,明确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原文节选如下
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节选)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持续强化专项债券管理,较好保障了地方合理融资需求,有效发挥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一)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基本发行完毕,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按照保持政府总体杠杆率基本稳定要求,2022年全国人大批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限额3.65万亿元,与上年持平。提前谋划发行使用工作,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2021年12月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6万亿元,较上年提前3个月,3月底用于项目建设的3.45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全部下达完毕。优化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充分考虑各地财力状况、债务风险水平、项目储备情况等因素,分配时向偿债能力强、项目储备足的地区倾斜。用好用足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要求各地将专项债券资金优先用于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坚决不撒“胡椒面”。指导地方提前安排发行时间,抓紧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将新下达限额及时分解至市县,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1-6月,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41万亿元。已发行的专项债券中,支持市政建设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1691亿元、交通基础设施5777亿元、社会事业6389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5296亿、农林水利2832亿元、生态环保1276亿元以及能源、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等802亿元,对稳定宏观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各地共安排超过240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二)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提前筹备重点项目。

扩大专项债券优先支持范围。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研究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在现有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基础上,明确将新能源、新基建领域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助力新兴产业发展。

做深做细项目储备。指导地方按照“储备入库一批、发行使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要求,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2022年分两批储备专项债券项目7.1万个。上半年,已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共支持超过2.38万个项目,其中在建项目约1.08万个,新建项目约1.3万个。

(三)强化债券资金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将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按月通报预警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资金处理处罚机制,强化对违规行为的硬性约束,推动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六、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助力经济循环畅通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强化科技投入,创新完善政策机制,着力打通产业链的“断点”和供应链的“堵点”,协同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循环畅通。

(三)支持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助推内需潜力释放。

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提振汽车消费。这一政策共减税600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平缓补贴退坡力度,明确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上半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1000万辆,同比增加27.8%;产销量突破260万辆,同比增长1.2倍。

八、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成效

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科学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工作,大力支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

(三)碳达峰碳中和有序推进。

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循序渐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研究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多元化投入、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措施做好财政保障工作。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究,推动重点领域、行业节能减排。健全绿色采购标准,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力度,采购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达85%以上,指导绍兴等六个试点城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应用推广试点工作,目前纳入试点的工程项目金额约1000亿元。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20个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促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财政部)

原标题:财政部发文支持新能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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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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