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高峰月份设置为1、7、8、9、12月份,高峰与低谷的价格比扩大至4:1,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型储能发展。
(二)实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在日最低气温≤-5℃或日最高气温≥36℃时,执行峰谷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上浮0.072元,由此增加的电费收入专项用于补偿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
(三)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对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7个高耗能行业,淘汰类每度电加价0.5元、限制类每度电加价0.11元,倒逼企业节能改造。
(四)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递增电价,居民用户每月0—180度以内不加价,180—350度每度电加价0.05元,351度及以上每度电加价0.3元。居民阶梯电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
(五)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每日22点至次日早8点,居民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25元,其余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上涨0.03元,鼓励居民自愿选择峰谷电价削峰填谷。
原文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电行动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节电意识,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现就开展全民节电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全民节电行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全民节电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广泛动员全民节电,让绿色节能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一)公共机构带头节电。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机构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含3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倡导其他公共建筑和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二)工业企业科学用电。工业企业要积极配合电力调度,严格执行需求响应等需求侧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通过计划检修、企业轮休、调班运营等方式错避峰让电,主动支持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避免设备空载运行,规范使用好空调、照明等用电设备设施,减少非生产、非必需用电,最大限度节约电力电量。
(三)商业场所合理用电。提倡商场、酒店、写字楼等场所自觉减少使用或停用非必要照明灯具,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型电器。提高员工节约用电意识,做到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随走随关”。
(四)公共交通合理用电。优化轨道、公交车辆调度,匹配最佳承载力,削减空驶里程,提高运行效率。加强地铁站、高铁站、汽车站、机场等交通场站节电管理,合理优化空调温度和照明开启数量。引导营运电动车辆合理用电,推动老旧运营电动车辆报废更新换代,倡导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
(五)数据中心和通信设施高效用电。合理控制机房温度,避免过度散热,优化设备设施及其运行负载管理,加强运维人员节电意识,避免设施设备无效或低效运行。
(六)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路灯。减少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用电。
(七)普及使用节能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节能灯、新能源汽车。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
(八)各类学校倡导节电。减少节假日及非课间用电,高效使用教学设备和照明设备,合理控制办公室、教室、宿舍和其他室内场所空调温度,积极开展节约用电宣传教育,培养师生节电习惯。
(九)培养自觉节电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
二、建立健全节约用电价格机制
(一)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高峰月份设置为1、7、8、9、12月份,高峰与低谷的价格比扩大至4:1,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型储能发展。
(二)实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在日最低气温≤-5℃或日最高气温≥36℃时,执行峰谷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上浮0.072元,由此增加的电费收入专项用于补偿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
(三)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对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7个高耗能行业,淘汰类每度电加价0.5元、限制类每度电加价0.11元,倒逼企业节能改造。
(四)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递增电价,居民用户每月0—180度以内不加价,180—350度每度电加价0.05元,351度及以上每度电加价0.3元。居民阶梯电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
(五)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每日22点至次日早8点,居民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25元,其余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上涨0.03元,鼓励居民自愿选择峰谷电价削峰填谷。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能源供求紧张形势和节电重要意义,普及节电知识和方法,宣传节电政策,推介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宣传节电先进典型,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社会风尚,形成全民节电的浓厚氛围。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活动。要安排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增加报道频次,强化深度报道,加大节电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曝光浪费能源现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组织推动在工矿企业、学校、社区广泛开展节电宣传教育和节电科普活动。
四、加强协同配合和监督检查
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全民节电行动的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工委、省管局将制止能源浪费行为纳入省直机关效能检查。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本地区全民节电行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室内空调温度控制、能效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8日
2022年8月8日
原标题:安徽:扩大峰谷电价比至4:1,淘汰类企业每度电加价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