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其中,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上述勘查开采活动,应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绿色勘查、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
原标题:事关锂矿开采 三部委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日期:2022-09-01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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