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改试点省份云南及贵州,售电企业的成立同样火热。记者查询工商信息发现,贵州在今年7月左右就相继成立了5家售电企业,包括地方国资、当地民资及省外资本。
昨日,国新办就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进展与成效举行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会上公开表示,电改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加快推动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售电企业。
“嗅觉”灵敏的资本市场也闻风而动。爱康科技公告称,公司拟自筹资金人民币16亿元设立4家售电公司,每家售电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4亿元。对售电公司的高额注册资本,爱康科技道出了缘由:“售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安全的重要因素,需要具有良好的资质能力和信用背书”。
售电开放仍存障碍
电力行业历来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售电企业在注册资本上做好准备自然在情理之中。但花费重金成立售电企业,只是“抢食”电改“蛋糕”的第一步。
记者注意到,国内密集成立的售电企业虽然名称都直接包含售电,但其业务范围中均明确标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爱康科技亦在公告中称,售电牌照的相关获得标准和要求,尚需政策文件的落实和明确,后续能否经审批获得售电牌照尚存在不确定性。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目前售电企业密集成立,但未来牌照数量有限。据其推测,未来或可能在考核业务经验、注册资本等基础门槛之后,通过竞标的方式发放售电牌照。
展曙光表示,即使售电侧开放,售电企业开展业务仍然面对较大法律障碍,而修法却是一个漫长博弈的过程。
事实上,企业即使拿到售电牌照后,要开展业务仍需要破除多重障碍。例如,我国现行《电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展曙光表示,虽然《电力法》已经进入修订程序,但修法与电改的时间很难匹配,电力改革急迫需要市场的开放。展曙光建议,以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法律条款暂停使用的做法,或许是可以借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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