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调查对象的发电设备工程补助金的中值等
(出处:总务省)
总务省在调查对象的4021套设备中,就已经支付过工程补助金或者正在协商中的2620套设备,对发电运营商询问了施工费的接受程度。结果是,有1714套设备(65.4%)“认为金额合理”,771套设备(29.4%)“感到太高”,106套设备(4.0%)“认为较低”,29套设备(1.1%)未作回答。另外,对已经放弃运转的450套设备,向发电运营商询问了主要理由。结果为,有153套设备(33.9%)“因为未能获得所需的土地”,44套设备(9.8%)“因为难以筹集到业务费用”,27套设备(6.0%)“因为施工费太高等,业务不划算”,227套设备(50.3%)“因为其他原因(业务方针变更等)”。
总务省在回答“认为施工费太高”或者“主要因为施工费太高而放弃运转”的798套设备中任意抽出了361套,去掉尚未开始运转或者无法确认施工费金额的133套设备,调查了剩余的228套设备的施工费金额。结果为,施工费中值在(1)输出功率在10kW以上50kW以下时为1.05万日元/kW;(2)输出功率在50kW以上500kW以下时为0.25万日元/kW;(3)输出功率在500kW以上1000kW以下时为0.30万日元/kW;(4)输出功率在1000kW以上时为0.44万日元/kW ,全体的中值为0.89万日元/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