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宁夏出台能耗双控23条政策促经济平稳发展
日期:2022-08-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uqianx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 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 节能审查意见到期后,仍不开工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已占用能耗指标或替代能耗指标回收统筹使用

■ 加大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的支持力度。对未按期完成节能改造、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用能项目依法推动淘汰退出


8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宁夏近日印发《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 推动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统筹节能降碳和经济社会发展,通过23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有效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合理保障重大项目用能需求,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力促经济平稳发展。

《政策措施》对能耗双控目标管理进行了优化,增强了能耗总量管理的弹性。进一步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生产烯烃、芳烃、醇类等产品过程中作为原料或辅助材料使用,不作为燃料和动力使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能源产品消费,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

《政策措施》对能耗双控评价考核方式进行了调整。统筹考虑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对各地区能耗双控考核频次,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优先保障优质项目用能,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项目用能。对社会民生环保类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十四五”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激励目标值非“两高”项目,在办理节能审查手续时,不需要落实能耗指标。对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生物质能、地热能、水电站等项目,实行节能审查手续豁免。对达到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1.67吨标准煤/万元且单位产品能效达标的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免予考核,保障高效低耗企业用能需求。

为防止出现批而不建占用能耗指标现象,《政策措施》明确,节能审查意见到期后,仍不开工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已占用能耗指标或替代能耗指标回收统筹使用。

设计能耗(等价值)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项目,要同步建设能耗在线监测设施,建成后及时纳入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加大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的支持力度。对未按期完成节能改造、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用能项目依法推动淘汰退出。

原标题:宁夏出台能耗双控23条政策促经济平稳发展
 
相关阅读: 能耗双控 政策 手续豁免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宁夏日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