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资料,这批项目出售后所获得的净额款项,有35%将用于对公司股东的特别分派,同时会降低保利协鑫的债务、改善企业流动资金状况、提升公司融资灵活性,并减低企业的借贷成本、获得更多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此前,朱共山曾透露,公司希望将负债进一步降低,2016年争取达到50%以下的资产负债率。
上述被出售的项目主要位于江苏、浙江以及北京、内蒙古自治区等地,17座热电联产电厂的总装机量为1329兆瓦,权益装机容量为758兆瓦。上述业务在2013年、2014年全年、2015年上半年的收益为62.17亿港元、98.23亿港元、49.41亿港元;而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分别为3.12亿港元、2.78亿港元和7900万港元。
保利协鑫解释,2014年这部分业务利润的下降,与徐州西区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在2014年6月终止经营而出现减值亏损有关。与此同时,2015年上半年,一系列业务获得的7900万港元利润,相比2014年同期的1.14亿港元有所下滑,原因则在于“行政开支及商誉减值亏损上升”所致。
多原因促使业务重组
谈及出售及对保利协鑫进行业务重组的初衷,保利协鑫表示,虽然在出售前该公司上述业务的EBITDA率从2007年(保利协鑫上市时)的27%下跌至2011年的17.1%,但此后反弹到了2014年的28.4%。然而,2015年6月底的前6月,这部分业务的EBITDA率又再次下降至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