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政府网站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大力探索生态建设与清洁能源协同发展新模式,优化光伏发电备案流程,加快接入电网工程建设,确保电量计量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度电补贴。
探索生态建设与清洁能源协同发展
在创新光伏发电综合利用方面,《通知》明确,充分发挥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优势,利用荒山荒地、滩涂、水面等未利用地及采矿废弃地,探索更加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各类综合利用光伏电站建设。在不占用基本农田、不砍伐林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探索生态建设与清洁能源协同发展的新模式。
《通知》要求,鼓励在新建建筑屋顶装设光伏发电系统,符合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一律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化电网接入手续,不断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工业园区、工商企业、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鼓励开展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项目建设。
推进住宅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引导企业或个人投资住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级相关补贴;完善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政策,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可向项目备案部门申请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