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分布式光伏融资模式
为期20年的固定电价政策为
光伏项目提供了可靠的现金流保障,使光伏电站成为具有可预期回报的低风险投资,在德国成为一种获得银行认可的资产投资类别。光伏电站业主用稳定的电费收益和光伏系统资产作为抵押物,无需或只付出较低比例的直接投资。
德国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的融资渠道,是由德国政府的政策性银行(如,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或客户银行)和电站投资方构成的(如下图所示)。政策性银行通过商业银行为光伏电站和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优惠贷款,大大提高了项目的融资性。2012 年,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光伏电站方面的投资达到56.8 亿欧元,占德国光伏电站投资总额的50.7%。
政策性银行利用其在资本市场的优质信用评级获得低成本融资,并建立“可再生能源计划”等融资平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支持
光伏发电项目;商业银行直接面向光伏电站投资者发放贷款,负责项目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并以优惠利率向政策性银行进行再融资;根据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可再生能源计划”,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可获得高达投资额100% 的融资支持,贷款额上限为2500万欧元,贷款期可达20 年,并享有利率补贴和上限为3 年的免还款期。在积累了广泛的光伏项目评估和融资经验后,很多商业银行纷纷面向光伏电站开发自有融
资产品。
1业主投资的融资模式
这一融资模式通常适用于较小规模的户用光伏电站,投资方是屋顶和电站的所有者。业主申请贷款不需要股权抵押,银行对其进行信用评估后,由上网电价收益和光伏项目资产作为抵押。
2SPV 为核心的融资模式
这一项目融资模式通常适用于较大规模的公共事业和工商业企业的屋顶光伏电站,以独立运营的电站开发商(SPV)为核心吸引更为广泛的多元主体(包括机构投资者、基金、银行、社区和个人投资等)投资资金。这一模式中的债务融资模式为有限追索权贷款,由光伏电站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完全由电费收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偿还。贷款要求借款方的股权比例通常为15-30%,由开发商或第三方投资者(可以是由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产业投资者、设备制造商和电力公司等机构组成的投资方组合)出资,债务融资则由商业或政策性银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