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印发《金寨县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下称《考核办法》)文件。记者注意到,此次考核办法明确了两项一票否决:对项目资金管理中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按有关政策法规追究责任,在年度扶贫开发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2015年6月30日前没完成光伏扶贫安装任务的,在年度扶贫开发考核中也实行一票否决。
“金寨县明确了两项一票否决,对于项目资金管理和安装时间等作了严格规定,有助于推动光伏扶贫工作扎实落地。作为全国光伏扶贫的试点标杆地区,今后将有更多地区对于光伏扶贫相关项目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以确保项目真正落地。”一位参与光伏扶贫项目的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从示范到推广 更注重社会效益
据了解,安徽省合肥市是全国最早探索光伏扶贫模式的城市,起始于2013年。在学习合肥模式后,金寨县于2014年在全县进行了推行。
201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自2015年在全国六省市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试点目标是利用6年时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促进贫困人口直接增加收入。
“从局地示范到在较大范围内试点,意味着此项发轫于安徽的扶贫项目具有普遍推广的价值,全面推广的可行性得到认同。”上述业内人士说。
“光伏扶贫是精准扶贫项目之一,它将光伏应用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社会效益。”合肥市扶贫办主任肖波表示,变“漫灌”为“滴灌”,光伏扶贫是最符合精准扶贫要求的扶贫举措。
“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了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连续25年可产生稳定的收益,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既推动了扶贫开发工作深入开展,又加快了节能减排型城市的建设步伐。”肖波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