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阜新市发布“阜新市2022年光伏治沙示范项目主体优选公告”。申报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8点30分-9点30分。
为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高效快速发展,着力创建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以及《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现启动阜新市2022年光伏治沙示范项目主体优选工作,对申报主体进行公开择优选择。本次优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原则,邀请有意向的申报主体参加申报。
一、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申报主体自筹。
二、优选内容:
2022年待建设光伏治沙示范项目规模50万千瓦。
三、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主体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申报主体或其控股方具备光伏治沙项目开发能力和经验,资金实力可满足申报光伏治沙项目开发规模总投资要求;
2.申报主体以单一投资主体参与竞争优选,同一集团下的分(子)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与的,均视为同一主体;
3.申报主体及所属集团公司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优选公告发布日期:
2022年8月4日至 2022年8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申报企业,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8日,每日早8点30分-下午16点,将申报主体信息表(word格式)、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汇款凭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gjgczxppp@126.com,经核对通过后,优选服务机构联系人将优选文件发送至对应邮箱)。优选文件售价500元/份,汇至优选服务机构银行账户并与优选服务机构联系人联系,一经申领概不退还。
五、申报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8点30分-9点30分。
六、申报文件的递交:
申报文件须密封后于(截止当日)申报截止时间前递至评审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不予受理。
七、评审地点:
阜新市西山宾馆3号楼会议室
如因疫情等原因需更换评审地点,将提前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优选公告在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人:
优选主体:阜新市新能源竞争优选领导小组
联 系 人:宿亮、杨宇
电 话: 0418-2814723,0418-2179599
优选服务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刘健、安凤瑞
电 话:0417-3355095、15104178550、18641790277
邮 箱:gxgjgczxppp@126.com
电汇优选文件费用汇款账户(仅限申报主体公对公电汇)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办事处
账 户:12009000081999
开户行:阜新银行南环支行
行 号:313229100041
阜新市新能源竞争优选领导小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原标题:阜新市2022年光伏治沙示范项目主体优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