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新乡市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东水东光伏储能充电站招标公告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新乡市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东水东光伏储能充电站,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建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0095.74㎡,融合停车场、变配电站、储能、光伏发电和电动汽车充电站为一体的新能源示范站,实现“光、储、充多站合一”的功能。包含2台1250kVA箱变,2台1000kVA箱变,配置84个充电车位(不含超充充电车位),4个液冷超充车位,164个普通停车位等。(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范围:一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设备、光伏设备、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建设及安装、试运行;并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运输以及其他伴随服务,如调试、技术援助、升级、培训、人工、安全等。
二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项目预算金额:约1300万元;
5、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西环路与宝泉路交叉口东南角;
6、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为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7、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8、工期要求:一标段:150日历天,二标段:随施工工期;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本企业生产设备之外的采购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安装维保等执行期内的唯一授权书(光伏、储能、充电设备),且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采购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安装维保等执行期内的唯一授权书(光伏、储能、充电设备),且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提供自 2022年 1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标题:河南新乡智慧停车场项目东水东光伏储能充电站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