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接入电网条件:
项目所在地的供电网络和电能就地消纳能力。与接入点的距离,输电线路情况,接入点的出现间隔各级电压合理输送容量和送点距离
(4) 当地电力发展规划
(5) 环境影响:
有无遮光的障碍物包括高大建筑物或场址内有较多树木,冻土层厚度,最大风速,最大洪水位,有无盐害,公害,自然灾害,冬天积雪,结冰,雷击等灾害
(6) 土地性质,状况:必须是荒山,荒坡,属于国未利用地,农村或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经土地主管部门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 项目用地是否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项目用地范围内是否压矿,压文物。 项目地点地貌特征,地址情况。
(7) 当地建材,物流,人力成本等: 项目地点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基础建材价格(水泥,沙子,钢材等),物流情况及价格,人力成本。
(8) 土地,税收,金融支持政策:土地出让价格,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企业所得税。金融扶持政策,是否有贴息,低利率贷款政策或其他项目融资政策。
2.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在整个基本建设程序中的意义:作为投资抉择前,通过对拟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条件可行性,利益的可能性的宏观性初步分析和轮廓设想,向决策部门推荐一个具体项目,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即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发给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联系函,亦就是所说的:”立了项“,但是项目建议书阶段的”立项“,并不表明项目可以马上建设,还需要开展详细的可行性研究。
(1) 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项目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Ø 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Ø 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Ø 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
Ø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Ø 项目的进度安排
Ø 经济和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的评估
Ø 项目进度安排
Ø 节能减排的作用
(2)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单位,采取委托或招标的形式,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似)
(3) 项目建议书审批程序:
Ø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Ø 当地发改委对申请进行产业政策和行政规定方面的审查,不符合着退回,符合者转入技术性审查,
Ø 建设单位修改或补充有关资料后,当地发改委正式受理,并按照投资限额和审批权限,该转报上级政府审批的,转报上级审批,该由自行审批的,下发审批批文。
3. 光伏发电项目申请报告
为了规范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促进
光伏发电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制定《太阳能电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装机容量大于5兆瓦且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委托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开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 太阳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成果、工程地址勘查成果及工程建设条件;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初步确定开发任务,工程规模,设计方案和电网接入条件。
(3) 初拟建设用地的类别,范围,环境影响初步评价
(4) 初步的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根据《太阳能电站建设管理的暂行办法》要求,光伏发电项目需要先审批项目申请报告,在进行项目核准立项。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选址”工作的具体组织、承担者是建设单位(业户单位),审批主管部门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国土、环保部门也要参与有关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必须是“城市规划区内的”,才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区外的可对项目进行独立选址或按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
(1) 建设项目选址的依据原则
Ø 批准的项目申请书
Ø 建设项目和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
Ø 建设项目和城市交通,通讯,电力,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的协调
Ø 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协调
Ø 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保护规划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