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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业不宜发展太快 发展速度需合理适度
日期:2015-08-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hmu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光伏产业不宜发展太快

各方面的利好都表明光伏产业的前景不错,但是产业发展速度是否合适?

对此,林伯强表示光伏产业现状是已经过剩。过剩导致光伏设备的价格低廉,而大众又因行业成本低下蜂拥进入,恶性循环造成了企业竞争乏力。

他建议国家对于光伏产业要进行精简,对于光伏发电推广也需要控制。尽管国家政策倾斜于光伏发电,但是光伏发电的数量也应该控制在火电发电站的总数之下才利于发展。

宣晓伟提出,虽然光伏发电前景可期,但是由于现在的电力系统对机载电还有需求,光伏发电在这个方面仍无法完全替代。并且由于整个电力市场的萎靡,而火力发电的利润比光伏发电要高,电力市场改革过剩时,可能被淘汰的是利润低下的光伏发电。

综合专家所言,光伏产业不宜发展太快,光伏发电在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解决消纳和存储问题时,也要谨慎发展。

林伯强认为,最近一段时间由于我国对于电量的需求不大,整个电力市场都很低迷。如果未来两年在电力需求方面我国没有大的增长,光伏发电产业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此外,他还表示,现在光伏发电缺乏有效的储存方法,一旦消纳不了就会造成浪费,因此也会影响到光伏设备是否能够发电。

宣晓伟认为,应在电量需求较大的地方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这样政府和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比较大,消纳也会相对容易。

另外,光伏发电的消纳还亟待电网改造。

据了解,中国目前的电网在建设时基本是根据火力发电需求设计的,对现存电网进行改造以适应光伏发电的要求需要一个过程。

宣晓伟表示,现在国家正在推进光伏发电融入国家电网,可是国家电网要划分省级、市级电网,而各个省、市级电网在利益机制方面又各不相同,需要和国家电网单独核算。而光伏发电接入国家电网从利益核算来看并不是“有利可图”的项目,因此光伏发电接入国家电网“其路漫漫”。但是未来通过国家电力体制的改革,分布式光伏发电提升还是可期的。

相关人士也表示国家鼓励中东部、东北部、西南地区发展分布式,包括工商业分布式屋顶,也包括20MW以下利用荒山荒地的地面分布式。搭配适宜的储能装置,分布式发电,自发自用,余量储存或并网,这一定会成为工商业、公用事业电力应用的主体。

林伯强认为,从理论上来说光伏发电接入国家电网是可以解决消纳问题,可是火力发电尚且无法消纳,形成大规模的过剩,光伏发电接入必然也会因此受到阻碍,所以光伏产业发电的发展速度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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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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