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方案指出,初期,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通过双边方式达成交易电量、电价,签订双边交易合同。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挂牌交易。
绿色电力交易初期,按照平稳起步的原则,市场主体按照发电侧上网绝对价进行申报,申报价格下限为 262 元/兆瓦时,待市场成熟后逐步调整。
初期,为减少偏差,参与绿电交易电量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平价新能源发电企业年度、月度发电能力的 70%。
原标题:初期申报价格下限262元/MWh!新疆发布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