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发布《山东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等两个细则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次两个细则的修订,将独立储能电站新主体纳入山东“两个细则”管理,纳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容量5MW/2h及以上的独立储能电站。同时增加转动惯量、快速调压、一次调频辅助服务品种,纳入范围包括风电、光伏发电、储能电站。起始阶段风电、光伏发电、储能电站的转动惯量、快速调压、一次调频辅助服务品种补偿费用由风电场、光伏电站和储能电站按发电量的比例分摊。
此外,还对风电场、光伏电站考核条款增加配建储能功率可用率、容量可用率、非计划停运等内容,增加配建储能AGC考核要求。
独立储能电站应具备AGC(有功功率控制)功能,能够接收并自动执行电力调度机构远方发送的AGC指令。新建独立储能电站应在正式投产前,完成AGC功能调试并投入。对电站AGC性能、投运率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月度累计考核电量不超全站装机容量×5小时。
(一)独立储能电站AGC控制性能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是指从主站下达AGC控制指令起,到子站开始执行指令止(即场站有功变化量大于等于额定装机容量的0.5%时)的时间间隔,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5秒。
2.调节时间
调节时间是指从主站下达AGC控制指令起,到子站响应稳定在调节精度以内的时间间隔,调节时间应不大于20秒。
3.调节精度
调节精度是指响应稳定以后,实际出力和AGC指令之间偏差的绝对值,调节精度应不大于0.5MW(或额定容量的1%,取大值)。
(二)对AGC子站投运情况进行考核。电站AGC功能投入闭环运行后,电力调度机构按月统计AGC子站投运率。投运率计算公式如下:
AGC子站投运率=子站投运时间/储能电站运行时间×100%
其中,子站投运时间为电站AGC子站满足电力调度机构闭环运行要求的时间。因子站调试和电网原因造成AGC子站不可用的,不予考核。
原标题:5MW/2h以上独立储能纳入主体!山东省“两个细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