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浙江省发改委获悉,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浙江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结合浙江实际和特色,对全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设作出了整体性安排,并提出三大阶段性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
到2030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更加健全,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资源集约利用、美丽经济发展全面处于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诗画浙江”美丽大花园全面建成,率先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省域现代化之路。
《实施方案》从产业体系、能源体系、资源利用体系三个维度,提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覆盖全社会的资源高效利用体系三大任务,并和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制机制共同组成六大重点任务。
这份文件将对浙江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制度保证。
“《实施意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对‘两高’项目和高碳行业治理、清洁能源发展、节能降碳标准体系和准入负面清单等任务作出明确部署,强化政策导向作用。”浙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涉及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实施意见》明确部署了“以工业转型升级为重点,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以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为统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两大任务,统筹推进高碳低效行业治理、低碳新兴产业发展、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等任务,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低碳的新动能。
同时,针对浙江当前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能源效率偏低,工业化、城镇化还在深入发展,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任务还很重,能源消费仍将保持刚性增长等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低碳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等低碳发展关键核心指标目标。
数字化改革将成为浙江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实施意见》突出浙江数字化改革的先行优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制机制
据了解,接下来,浙江统将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平台、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无废城市”应用场景建设等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推广碳排放空间承载力监测分析和碳达峰碳中和动态监测、预警、评估等应用。
“我们还将建设绿色化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数字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提升数字基础设施能效水平,聚焦市政、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行动,夯实绿色发展数字化底座。”浙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原标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怎么建成?浙江这样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