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罗夫中极氢能汽车30台49吨氢能重卡订单首批5台交付市场化用户,进行高原地区商业化示范投运发车。这是在鄂尔多斯市第一个市场化驱动的氢能重卡订单交付项目,也是格罗夫市场化商业示范运营的一个里程碑。
此次投入商业化示范运营的49吨氢能重卡,将用于绿动万利新能源陆港集运站到电厂的煤炭运输,单程100公里。格罗夫在沿途配备了氢气制加一体站,充分保障车辆运行效率。
活动现场,格罗夫和内蒙古中极氢能车辆公司举行了系列签约。
与华电内蒙古新能源公司、特弘煤炭集团签订基于“风光氢储车”绿氢的消纳在未来3年内采购、投放500台氢能重卡商业实践的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年内推广50台;与清杉科技公司签订联合研发、生产制造200台无人驾驶氢能重卡和氢能矿卡的合作框架协议;与内蒙古蒙汇通科技公司签订未来5年内联合推广5000台氢能车辆的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年内推广50台;与中国电建集团租赁公司签订推进“氢能汽车与氢能发电装备融资租赁商业实践”、 推动格罗夫氢能产业链“投建营”协同发展的合作协议,融资租赁合作规模一期授信20亿元,协力构建格罗夫氢能源产业链融资租赁的产业金融生态。
本次签约,将为内蒙古中极氢能车辆公司奠定良好创新发展基础,助力内蒙古中极氢能车辆市场化驱动订单规模化,实现快速降本,获取综合领先发展优势。同时,也将为鄂尔多斯氢能源产业发展带来新动力。
原标题:格罗夫首批氢能重卡交车实现商业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