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网约车车辆应具备合法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车辆档次应高于主流巡游车,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专用候车站(点)、加气站、充电设施等出租汽车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畴,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相衔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原标题:江苏苏州: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 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