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新能源用地是个利好政策。
其中,第4条,转变土地出让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区对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煤炭和油气等能源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全面有偿供应土地。支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实行产业用地多种方式供应,落实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支持政策。
第5条,提升低效用地价值。鼓励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推进“上风下光”等新能源项目复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指导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以租赁或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
原标题:内蒙古:全面有偿供应土地,推进“上风下光”等新能源项目复合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