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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李创军:为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日期:2022-07-2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发布将进一步稳定社会对发展新能源预期,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源发展新能源的潜力,新能源发展将加快提速。(本文主要表述了《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新形势以及新任务,同时解答了《实施方案》提供了怎样的政策支持)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发展清洁能源的自然条件非常优越,光伏光热多点开花。图为海西州德令哈市光伏(光热)产业园 范培珅/摄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能源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主战场,新能源是主力军。近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国务院继2013年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在新能源领域出台的又一部重要政策文件。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重点解决新能源“立”的问题,是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政策保障。

新能源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当前,应对气候变化、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成为全球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展成就举世瞩目。风电、光伏新增和累计装机规模多年稳居全球首位,截至今年5月底,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4亿千瓦和3.3亿千瓦;发电量不断增加,2021年总发电量达到1.15万亿千瓦时,基本相当于全国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13.8%;新能源发电技术持续进步、成本快速下降,我国已掌握了完备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国际竞争优势凸显,有力支撑我国新能源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新阶段,同时也形成了“光伏+建筑”“光伏+交通”“光伏+生态治理”“农(草、渔)光互补”等光伏复合开发新模式。

同时,新能源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新能源能量密度低、土地需求高,点多面广、量大分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对“三区三线”管控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土地资源约束愈发明显。二是传统电力系统基于化石能源构建,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方面对新能源接网消纳适应性不足,亟待做出系统性变革。三是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机制不健全,“放管服”改革有待深化等。锚定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坚持新能源以立为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完善发展政策,努力实现“快立、早立、大立,立住、立稳、立好”,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持续提升清洁能源外送规模,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助力青海建设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图为“青豫直流”特高压工程 谢莉蓉/摄

《实施方案》为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实施方案》围绕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合理空间需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完善财政金融政策等7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21条政策举措,为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解决“建”的问题,保障新能源大规模发展。一是“建在哪”。创新开发模式,充分挖掘各类型土地空间的潜力,提高用地效率,保障合理空间需求。完善用地管制规则,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将新能源项目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二是“谁来建”。营造各方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新能源企业参与,也壮大新能源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鼓励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同时培育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利用存量集体土地作价入股,实现收益共享,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建的资金来自哪”。在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研究将新能源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拓宽资金来源。创新开展补贴确权贷款、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保理等金融服务与产品,支持新能源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范围,利用好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的支持。

解决“发”和“用”问题,保障新能源高比例发展。一是确保“发得出”。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网源荷储共同发力,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着力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能力,保障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利用。二是激励“主动用”。完善绿证制度,开展绿电交易试点,建立完善新能源绿色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引导用户主动消费绿电绿证,购买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的产品,营造绿电消费共识;科学合理设定各地消纳责任权重,与新增可再生能源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做好衔接,建立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提升各地区、各社会主体主动消纳利用新能源的积极性。

激发发展动力,保障新能源市场化发展。一是“投资如何回收”。严格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以差价合约形式参与,支持集中式、分布式等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开展直接交易,保障投资收益,形成投资回收、再投资的良性循环。二是“政府、电网如何服务好”。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管理程序,推动风电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综合能源项目可作为整体统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建立集中审批绿色通道,持续提高审批效率,健全新能源相关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可开发资源数据库并向社会发布。电网企业应优化接网流程,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接网服务水平。

坚持创新协调,保障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一是“如何巩固产业与技术优势”。坚持发挥科技创新第一驱动力作用,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推进关键技术突破;科学统筹产业管理,推进产业升级,增强产业链韧性,加强上中下游平衡协调发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平稳可靠。二是“如何促进生态友好”。支持利用石漠化、荒漠化地区以及采煤沉陷区等矿区开展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新能源项目,实现土地的复合利用与综合效益。有序开展农村新能源替代行动,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是实践中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新能源的发展环境、创新体系、标准规范、开发模式等,促进新能源健康高质量跃升发展。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李创军:为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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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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