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安徽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记者7月18日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坚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产业创新发展并举,充分依托安徽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持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今年已累计下达中央和省各类资金60.66亿元,同比增长133.91%,为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据统计,2022年1-6月,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19.2万辆,同比增长142.7%,占全国的7.2%;全省新能源汽车销量19.5万辆,同比增长98.7%,占全国的7.5%。
据了解,2022年,省财政厅累计下达省以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54.56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购置补贴,及时冲抵疫情对汽车生产企业造成的冲击;从省“三重一创”专项引导资金中统筹安排2.31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产品推广。
合肥市也持续跟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近两年累计投入6.96亿元落实市级产业支持政策。今年6月,六安市人民政府与蔚来汽车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在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电动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区共建、行业交流、人才互动等方面展开合作,园区一期计划2023年上半年投产,建成后将具备年产30万吨铝压铸产能,预计年产值达100亿元。
安徽省在顶格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实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20%的补助,单个项目省级补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
安徽省还采取“揭榜挂帅”方式支持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或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通过省支持十大新兴产业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一级、二级配套供应商,每新配套一家整车企业,各市根据合同金额等因素择优给予奖励。
安徽财政持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今年,中央财政下达安徽省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3.8亿元,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考核进行奖励,鼓励各市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补助;并对国家换电模式应用综合试点城市、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予以支持,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在协同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中,兼顾新能源汽车使用场景,要求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并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和验收标准;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须配建必要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将纳入高速服务区评价内容。合肥市也在原有2000元/辆的电费补贴基础上,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再给予1000元/辆一次性电费补贴,进一步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公共服务领域是新能源汽车使用的重要平台,具有示范推广意义。在符合公务用车标准和单位需求的前提下,安徽省要求全省范围内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经主管部门批准外,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环卫、园林、市政、消防、机场、景区用车等车辆,原则上应为新能源汽车。
在新能源公交车领域,自2022年起,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车,合肥、芜湖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其他市区占比不低于80%。在租赁市场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支持新能源商用车、专用车等生产企业通过长期租赁、联营线路、共建共营等方式,与市、县(区、市)开展经营模式创新,每年评选5个左右经营模式创新示范案例,省级对每个案例给予500万元奖励。
原标题:安徽财政赋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累计下达资金超6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