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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微电网指导意见出台 打开储能产业发展新局面
日期:2015-07-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7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联网型、独立型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该《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促进微电网技术、储能技术、能量管理技术的发展,也将对下一步电改和能源互联网发展做好试探和摸索。

一、新能源与储能互补发展定位清晰

此次《意见》明确针对新能源微电网,通过示范项目建设来探索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局域电力系统。说直白一点,就是对间歇性的风力、光伏等清洁能源,配备一定比例的储能系统,提升清洁能源的利用率,降低对输(配)电网的冲击。

曾几何时,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由于较高的波动性,被斥为垃圾电而被电网限制接纳。在之后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指导下,电网基本放开对风光电力的接纳限制,随后带来了光伏和风电的高速增长。但是,这并没有改变风光新能源电力高波动性对电网的有冲击影响的隐患,当前普遍的对光伏和风电的限发,这也是本质原因之一。

对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风、光产业与储能产业关联互补起来,不仅为储能产业提供了一个保有量超过100GW的风光市场,也为蓬勃发展的风光产业注入了新的助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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