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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电改配套文件及售电市场改革展望
日期:2015-07-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中共中央于今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后,国家发改委作为牵头落实单位已经陆续发布了四个有关电力市场改革的配套文件。外界预期发改委将于近期再发布五个配套文件,主要涉及推进售电侧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组建电力交易机构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及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内容。彭博新能源财经认为:

第一、售电测改革有可能成为近期电改的突破口。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是本轮电改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本轮电改主要解决的两方面矛盾:首先,让市场更充分地对资源进行配置,转变政府对电力行业的管理内容和方式;其次、主动适应未来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接入的趋势。售电市场的放开将成为近期改革的突破口,因为其一方面满足了社会资本进入电力行业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全面推进电改各方面制度的建设。

第二、目前,发改委已经发布了四个配套文件,其侧重点不同,但是从不同角度都为放开售电市场奠定了基础:

《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电力市场化过程中要继续支持清洁能源发展,防止市场因为成本原因造成清洁能源少发不发;同时要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来确定可再生能源的电价。

《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售电企业开展需求侧响应等增值服务积累了各方面经验。

《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明确了放开售电市场的方向,同时确定要扩大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范围,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改革,为最终放开售电市场完成了最关键的一步。

《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制定了市场化规则。

第三、外界预期即将出台的五个配套文件,与放开售电市场这一目标的联系则更加紧密。

售电市场的开放,意味着电力系统的运行将从政府高度管制的状态,逐渐过度成由参与市场的各类主体共同决定的状态。因此,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则来引导各类主体在市场中互相合作,促进电力市场的平稳运行。《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这五个预计推出的配套文件,有望创建新的售电市场主体、制定电力市场交易原则、组建电力市场交易机构、改进目前的发用电计划体制、规范自备电厂的运行,为放开售电市场做好了必要的铺垫。一旦这五个配套文件发布,售电市场的试点工作将可能加速。


第四、售电市场的放开可能仍将保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做法,预计大范围的市场放开需要一定时间。

优先完成输配电价改革,且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的地区有望率先开启售电市场改革试点。新进售电企业将优先向大型工商业用户提供售电服务,而电网作为最大的售电企业仍将占据售电市场的绝大多数份额。售电市场的大范围推广需要在总结先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成。


第五、售电市场的放开将对电力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售电市场的放开对于实现电价市场化和发用电量市场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对于电价和用电量增速也将产生影响。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可能将更加激烈,而运营水平的高低将导致市场占有率发生明显的变化。电网企业目前的售电业务将受到冲击,但仍有望继续控制电力系统的核心环节。


一句话总结:
外界预期的五个电改核心配套文件一旦正式下发,意味着售电市场的试点工作有望加速;售电市场的放开将成为本轮电改的一个里程碑,对于实现电价市场化和发用电量市场化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对中国电力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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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彭博新能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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