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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能示弱 能否换来复牌?
日期:2015-07-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7月20日晚,汉能薄膜发电公告称,将终止今年年初与汉能控股集团签订的总供应协议及补充协议。

按照汉能薄膜年初相关公告发现,上述总供应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合同期限为3年,每年合同额上限为136亿元。这是5月20日停牌以来,汉能薄膜与母公司之间终止的第二项关联交易。

这同时也是汉能被香港证监会勒令停止一切股份交易后,汉能发布的第二份重要公告。7月16日晚间,汉能薄膜公告“抗议”称,不同意香港证监会此前强制对其股票停牌的决定,并计划提起申述,寻求尽快复牌。在公告最后,汉能薄膜还表示,“如有必要,本公司拟循司法途径,对证监会之决定提出反对。”

然而,在表达“抗议”的公告发布4天后,汉能薄膜又转身用实际行动向香港证监会“示弱”,发布“终止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汉能集团内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这次终止关联交易,对母公司业绩或有影响,但对上市公司汉能薄膜而言是一个利好,“由于汉能薄膜与汉能控股之间存在大量关联性交易,香港证监会担心汉能薄膜不具有足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汉能薄膜此举是希望通过主动减少关联交易向香港证监会表明诚意。”

笔者7月21日下午致电香港证监会,但一位负责媒体业务的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汉能薄膜相关事宜,一概不予置评。

再度取消关联交易

笔者梳理年初公告发现,今年2月28日,汉能薄膜与母公司汉能集团签订了一项为期3年的总供应协议,根据计划从2015年至2017年,汉能薄膜将向母公司汉能集团购买一揽子太阳能电池组件。

其中包括,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1.5GW、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530万平方米、CIGS柔性太阳能电池组件70MW、CIGS太阳能电池组件80MW,以及非微晶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110MW。当时的公告对售价做出限定,上述组件的售价分别不能高于3.3元/瓦、1300元/平方米、4.1元/瓦、3.76元/瓦、3.6元/瓦。

一周后的3月6日,汉能薄膜又与母公司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采购协议中,CIGS柔性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售价从4.1元/瓦被提高到15.34元/瓦。调价后,该项总供应协议的年度合同金额上限从128亿提高至136亿元。而财报显示,汉能薄膜2014年总营收仅为96亿港元,约合76.92亿元人民币。

据此估算,此项关联交易终止后,汉能薄膜母公司汉能集团在合同期的3年内,账面营收将损失408亿(约509亿港元)的合同额。

事实上,此次终止关联交易,是汉能薄膜自5月20日停牌以来,第二次取消与母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6月15日,汉能薄膜也曾公告终止一项与母公司汉能集团间总额5.85亿美元的协议。

协议显示,汉能薄膜全资附属公司福建铂阳,将向汉能集团出售6套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BIPV组件封装线相关设备及技术服务协议,总产能为900MW。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汉能薄膜近期连续2次终止关联交易或许是为了积极复牌,是向香港证监会“示弱”的做法。但他认为,仅靠终止关联交易,恐怕很难让香港证监会满意。

一直以来,汉能薄膜乃至其母公司汉能集团,都因关联交易而备受诟病。今年1月,英国《金融时报》刊文质疑汉能集团崛起的背后,隐藏着一系列“不同寻常的做法”,汉能薄膜的关联交易更是质疑的焦点。

自2012起,汉能薄膜连续三年实现营收和盈利大幅提升,2014年营业收入96.15亿港元,实现盈利33.07亿港元,分别同比上涨193%和64%,但是汉能薄膜的绝大部分业务往来发生在与其母公司汉能控股及关联公司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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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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